[放言三农]城乡消费差距的实质是制度差距

点击数: 413 更新时间:2017-02-27 10:25:28

城乡消费差距的实质是制度差距

康不德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邱晓华在“21世纪论坛”2005年会议上提供了一组数据,表明“从总体上看,目前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只相当于上世纪90年代初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整整落后10年”

落后10年的看法出自统计官员之口,又有数据支撑,依据以往的经验,想必只会少不会多。然而,即便只是10年,也已经是一个足够震撼的数字了。事实上,消费差距不过是城乡全方位差距中的一环而已,而且是最为直观的一环。分析造成消费差距的原因,首当其冲的当然是收入的差距,然后是消费心理上的差距。

从这一点上来讲,消费水平的差距反映的就是收入水平的差距。但是,相对低收入并不代表绝对低收入,也并不意味着农民就没有钱购买彩电、冰箱、洗衣机等城镇必备消费品。按照统计部门的数据,全国农民工的年收入平均水平是8000元上下,相对于城镇正式工人15000元左右的水平自然是低了太多,但也不至于毫无购买力。然而为什么即使有购买力也不购买呢?原因在于农村公共品缺乏。由于农村有线电视网和电网建设的滞后,买来彩电,一是无法“有线”,二是电费过高;买来洗衣机,却没有水龙头;农村饮食多自给自足,单一贫乏的农村销售市场,多以个体经营为主,也没有多少东西非要存放冰箱不可。这就是农村消费环境的恶劣。缺少配套设施,使得很多耐用品难以打开农村市场,反观城郊一些农村,由于城市在设施建设上的辐射效应,耐用消费品就颇受农民欢迎。这反映了农民不是不需要消费,而是不愿意浪费型消费。

农民不愿意消费,还在于农村缺乏医疗卫生、养老等基本保障,这也正是城乡制度差异的重要表现,有学者将土地视为农民的基本保障,其实是在为国家责任开脱。正是由于基本医疗等保障的缺失,使得农民因病致贫、致亡的例子比比皆是。除此之外,巨大的教育支出也逼迫很多农民咬紧牙关存钱,有专家指出,供养一个大学生,需要一个农民13.6年的纯收入。试想,在这样的重重压力之下,农民又岂能不在消费领域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呢?

而所有的这些问题背后,纠葛着的是城乡制度性差异的存在。城乡公共品建设,再加上就业、教育、医疗等诸多方面的政策不一,使得农村在收入、文化等各方面与城市的差距越拉越大。消费差距和其后的多方面差距关联在一起,要想缩小这些差距,根本之道唯有消弭制度差异。如此,“工业反哺农业”才不至于由于工业的强大话语优势而流于浪漫主义。

对于我国城乡收入差距问题的解释主要有两类文献。

一类关注的是政策和制度因素。例如,不少文献强调国家工业化对农村的剥夺,冯海发、李溦(1993)就计算出,1952—1990年间我国农业通过剪刀差方式为工业化提供了高达8708亿元的资金积累,平均每年223亿元。这种剥夺现在仍在延续,周其仁(2004)指出,土地的政府征用制度使得农村无法拿到城市化和工业化直接导致的土地增殖,农民被屏除在现代化进程之外。

林毅夫等人(1994)认为,政府为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通过计划手段将各种资源按照产业发展的优先顺序进行配置,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其中,把城乡人口和劳动力分割开来的户籍制度,以及与之配套的一系列城市偏向的制度政策安排,人为地阻隔了乡村人口向城市的迁移,造成城乡差距和收入分配的不平等。蔡昉和杨涛(2000)指出,1978 年之前,城乡收入差距根源于与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相关的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人民公社制度和户籍制度这“三套马车”;改革以后,城乡差距的变化主要导源于城市利益集团的压力以及传统体制遗留的制度性障碍。

在文献中,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分割体制所造成的劳动力市场扭曲,被认为是导致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的最重要的原因。由于劳动力由乡村向城市的流动是发展中国家城乡二元经济转型的前提(Lewis, 1954; Todaro, 1969),实证研究也发现农村劳动力向外流动的确有助于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李实, 1999),因此阻碍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以户籍政策为核心的一整套制度安排成为学者们抨击的焦点。改革开放以来,市场机制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传统体制下形成的城乡二元分割局面仍在延续,我国城乡劳动力市场依然处于二元分割的状况,因此造成了劳动力市场的扭曲。在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局面下,对农村劳动力的歧视包括就业歧视和工资歧视两个方面。许多城市都会倾向于实行排斥外来劳动力的政策,例如控制外来劳动力的数量,限制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行业与工种范围,并且对其实行严格的证件管理。不仅如此,即使从事类似的工作,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城市本地劳动力之间也存在巨大的工资差异。Shi(2002)通过对9个省健康和营养调查数据进行的实证研究得出,得不到解释的城乡收入差距的42%和小时收入的48%可以归因于劳动力市场的扭曲,其中户籍制度可以直接解释城乡收入差距的28%。蔡昉等人(2003)通过计量分析发现,农村迁移劳动力和城市本地劳动力的工资差异中,只有24%能够被个人特征的差异所解释,而剩余的76%是被歧视解释的部分。也就是说,歧视解释了迁移劳动力与城市本地劳动力的工资差异的绝大部分。而且,除了工资合同方面外,农村迁移劳动力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工会参与等方面均遭到相当大的户籍歧视,因此仅仅考虑工资歧视会低估城乡工人在企业中的真实经济福利差异。

#p#分页标题#e#

除了认为农村进城劳动力受到不公平待遇之外,文献还讨论了政府采取的其他一系列城市偏向的政策所造成的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章奇等(2003)利用省级面板数据的计量研究发现,由于中国的金融发展过程是带有城市倾向的,因此银行信贷的扩张会显著地拉大城乡收入差距。陆铭、陈钊(2004)基于1987-2001年间省级面板数据的研究则发现,城市化对降低统计上的城乡收入差距有显著的作用,政府财政支出的结构也对城乡收入差距有显著的影响,我国持续扩大的城乡收入差距与地方政府实施的带有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有关。

另一类文献则提出,城乡收入差距的形成中,制度和政策方面的原因固然重要,某些非制度变量的影响非但不能忽略,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不亚于甚或重于制度的作用。在肯定城乡户籍差异对城乡工人工资造成显著影响的基础上,姚先国和赖普清(2004)通过计量分析得出,人力资本差异和工人就业企业的差异可以解释城乡工人劳资关系差异的70%-80%,这说明人力资本和企业状况是决定工人待遇的主要因素。

郭剑雄(2005)则借鉴内生增长理论指出,相对于城市来说,农村地区的高生育率和低人力资本积累率所导致的马尔萨斯稳态,是农民收入增长困难的根本原因;而城市部门已进入低生育率、高人力资本存量和积累率共同推动的持续增长均衡阶段。因此,城乡收入差距调节政策的主要着眼点,应是提高农村居民的人力资本水平和降低其生育率。

本人通过对改革以来省级面板数据的计量研究发现,在控制了其他一系列影响城乡收入差距和消费差距的因素之后,滞后五年和十年的农村基础教育水平对于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或消费支出)之比具有显著的负面效应,即有利于缓减城乡差距。因此,普及农村地区的基础教育对于促进农村居民收入的提高进而消弭愈演愈烈的城乡二元结构有着重要意义。

农业是弱质产业,需求弹性小,加之人多地少和土地均分的基本事实,农业生产在我国早已呈现“过密化”状态,农业劳动的边际报酬很低,甚至几乎为零。因此一些学者提出的调整种植结构或者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措施,虽有利于在短期内提高农民收入,却无助于从根本上扭转城乡二元结构强化的趋势。

实际上,内生增长理论及相关的实证研究也表明,农村部门人力资本积累率的提高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最主要途径。只有在农村培育起与城市部门同质的、在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上具有同等竞争力的收入创造主体,才能在进城之后找到与城里人相当的岗位,从事具有更高生产率的工作。

为此,在政策上,我们希望政府把更多的财政投向农村地区的基础教育,改变对农民的教育歧视,促进农村地区人力资本积累率的快速提高,利用人力资本的增长效应增加农民的人均收入。目前,由农村自己征税办教育的结果是,越来越多的农村孩子因交不起学费而不能念完小学、中学,农村学校基础设施落后,师资力量薄弱。同时,也可以通过完善人力资本投资市场,动员和引导社会资源向农村基础教育投资。另外,还应大力开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技术教育,提高没有或很少接受正规教育的农民的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加速城市化进程也会起到快速提高农村部门人力资本积累率的作用。因为,城市化将使农村劳动力从低学习率的传统产业转向高学习率的现代产业,因而能够通过“干中学”实现进城农民人力资本水平的提升。

另外显而易见的是,政府应该取消各种城市偏向的经济政策,尽快废除阻碍农民自由进城就业的户籍制等制度性障碍,给农民在城市里同等的就业地位。数十年来国家对农村和农民的不公平待遇,现在当是扭转之际了。

近来,“三农”问题得到了社会的重视,中央也采取了取消农业税等一系列有利于农民的政策,因此局面的扭转是可以企盼的。但是,建立城乡协调发展的机制,尚需各界的努力。

#p#分页标题#e#

如果你是农民,你应该知道,是蟊贼许愿给你分土地,才使广大农民为它卖命,打下了江山。

如果你是农民,你应该知道,是蟊贼确实给你分了土地,可是不久它又把土地给收回去了。

如果你是农民,你应该知道,是蟊贼强行搞了合作化,把农民禁锢在土地上,成了变相的农奴。

如果你是农民,你应该知道,是蟊贼对农村和农民肆意掠夺,造成了工农差别。梁漱民先生为农民说了话,倒被蟊贼怀恨在心,百般羞辱。

如果你是农民,你应该知道,是蟊贼搞了个城乡户口,从此农民成了二等公民,处处受歧视被压榨。

如果你是农民,你应该知道,是蟊贼头热脑昏发动大跃进,砍树木,炼钢铁,拼命戕害农村折腾农民,来满足它赶英超美的意淫。

如果你是农民,你应该知道,是蟊贼坚持让农村吃食堂,才造成1960年代的大饥荒,饿死了3000万----4000万农民。

如果你是农民,你应该知道,蟊贼听说农村饿死大批人的消息后不吃红烧肉了是骗人的,蟊贼接受医生的建议改吃桂鱼大虾了,并且蟊贼在60年代舞会照跳不误,借此寻找上床泄欲的少女。

如果你是农民,你应该知道,是蟊贼搞了“四清”运动,把罪责推到基层干部身上,自己还伪装成被欺骗的无辜明君。

如果你是农民,你应该知道,是蟊贼为了保住个人权位发动了文化大革命,不惜把国家和民族推向又一场十年浩劫的灾难深渊。

如果你是农民,你应该知道,蟊贼是造成农民困境的罪魁祸首,你应该仇恨蟊贼而不是热爱蟊贼。

如果你是农民,你应该知道,不能再盼望有一个蟊贼来欺骗你愚弄你折腾你了。农民要想平等,中国要想进步,必须实现真正的民主法制,人人应该享受真正的自由人权。

看题目就觉得很好,感觉上很多早该进行的配套政策都没有,现在看来就像没做什么真正的事情一样。

发展经济是否还应该成为政府的职责,我看值得怀疑。早就应该从引路人让度到宏观角色上来了,而很多该做的工作也没做。

我觉得拿农村供养不起大学生来说事欠妥

城市下岗职工甚至双职工培养大学生不同样需要储蓄嘛?

国民储蓄率高不光是农村才有的

城市里如果不是没有钱买房,还真未必有几个贷款买房的

我觉得农村起码住房要比城市便宜的多,宽敞的多,花同样的钱条件也差不到哪里去

再说了

城市污浊的空气,不能直接引用的自来水

都跟农村没法比

要不城里人争着去农村旅游,玩农家乐

农村却极少去城里旅游体验什么城家乐的哪?

转一篇昌平先生的文章,印证楼主的观察。

近段时期,我主要是在西南地区的一些国家级贫困县走动。走了一些穷的地方,我发现贫困并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贫困就是因为农民素质低、没文化、愚昧、自然环境条件差,等等。我们把贫困的原因归结到穷人本身,好像贫困与政府、制度、主流人群没有多大关系。不是的!在很大程度上,贫困源于没有权利,贫困源于主流社会设计的不合理制度。

我先从一个故事开始。我到了某地区的一个乡,那个乡有14000人,有锡矿、铅矿、煤矿,每天从这个乡拉出去的矿产值约40万。开矿的是浙江、四川、云南的“大老板”,他们每年给乡政府提供的税收不足50万,但来来往往的运矿车辆,每年损坏路面用以维修的资金不少于150万。矿开了,环境破坏了、资源没有了,并且矿是有毒的,矿工没有任何劳动保护,每个矿工在矿里只能工作三个月就不能再工作了,时间长了有生命危险。这样的劳动,每个矿工的工资不到300元/月。如果你到矿上看到那些矿工,你的第一感觉是这些矿工和牲口没多大的差别。不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中的人是很难理解“宁可累死,不可饿死”的现实选择的。

第二个故事:我去的一个贫困县,那里的原始森林是九十年代以来砍伐的,砍树的时候没有任何补偿,因为主流社会的人说森林是国家的,砍伐森林自然不关当地人的事了。没有砍伐森林的时候,当地人主要以狩猎为生,辅以简单的农作,生活还是比较舒坦的。树砍了之后,当地人不得不从狩猎生活转向农耕生活,千辛万苦地造了梯田。最近几年,说要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政府强制当地人退耕还林。森林砍了,没有补偿;辛辛苦苦开的梯田,一个文件下来,说补给你每年三百斤粮食,给5—8年就了事。城乡消费差距我身临其境的时候,无比地羞愧。很多人讲保护环境的时候表现得无比善良和慈悲,而面对弱势的同胞却是如此的不道义!

#p#分页标题#e#

当我走进贫困的深处面对贫困的时候,我实在没有理由指责在贫困中挣扎的人们,他们没有错!经过长时间的思考,我对贫困有了更清晰的理解。至少有十几种主要的限制穷***利、导致贫困的不合理制度,需要我们重新检讨:

产权制度

上面的两个故事都与产权制度有关。矿产资源属于国有,国有是谁有呢?谁有权审批矿产资源开发,谁就代表国家了。有人会说,国民分享税收啊,谁代表国家征税呢?当然是几个人的事。一吨煤35元—50元的税收,可是一车装10吨却只算5吨,白天运10车计税,晚上100车不计税。就是征了税,当地的老百姓又如何实现分享税收收益的权利呢?

如果说森林、矿产资源是国家的,穷人分享不到收益也就罢了,但本来是穷人的财产,“国家”也要占有。

比如说,农民集资办的公路、桥梁、水利设施等等,产权都不属于农民。既然是农民集资办起来的,为什么农民没有产权收益呢?如果把农民投资的电力、交通、能源、通讯等等基础设施,都让农民分享产权和收益,农民也不至于这么苦、这么穷。

不仅如此,到八十年代后期,国家鼓励农民办粮食加工厂,一个加工厂要投资几十万、几百万。到了九十年代,国家一个文件下来,不允许农民经营粮食了,农民损失惨重!国家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十年代政府鼓励农民贩猪、宰猪,九十年代,要“定点屠宰”,农民办起来的生猪“一条龙”全垮了,谁也不赔啊;八十年代后期,允许农民经营种子、农药、化肥,九十年代,供销社重新专营,把农民害的可苦了。农民由此所负的债是一代人、两代人都还不清的。城里的企业破产了就破产了,农民的企业被逼得破产了,钱还是要还的。农民怎么不穷啊!

财政制度

农村电、电话是农民自己集资建起来的,城里电、电话是国家投资的,城里人用的电和电话比乡村便宜;农村的学校是农民自己集资建的,农村老师的工资是农民自己开的。城市里的学校是国家建的,城市里老师的工资是国家财政开的;城市里的公路是国家修的,一公里就是好几百万甚至千万,农村里的公路主要是农民自己修的。农村几乎所有的基础设施建设都是农民自己集资的,当然国家也有财政支持,但那是杯水车薪。都是中国的公民,在占有财政资源方面,标准是不一样的。

社会保障制度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不覆盖农民的,谈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民来说,还太奢侈。这个极大的不平等说也是白说,不说也就罢了。但不能破坏农民自己的保障制度,即不能剥夺农民拥有土地的权利。那些生活在贫困地区的农民,一旦失去土地,他们怎么生活?我们为这些失去土地的人提供了什么样的社会保障呢?

金融制度

城里人可以用身份证从银行贷款买房,乡下人不可以;城里人可以用房作抵押贷款,农民的房子也是房子,为什么不能用他们的房子、土地去抵押贷款呢?农民的财富也是国民财富的一部分,也是人民币的基础,为什么中国的银行不承认呢?如果我们农民的山、农民的地、农民的房,也能在银行里抵押,那农村也不缺投资,农民也有钱发展。现在,农民贷款生产农产品供城市人享用,贷款也是那么难,利息还高于城里几倍。外国银行不下乡,中国的银行也进了城,国家又不允许乡村民间金融存在,难道农村指望太空人提供金融服务不成!

税收制度

农民的人均收入是(每年)两千多块钱,不是可支配收入,这些收入中还含着种子、自己和牲口吃的粮食。国家按农户农产品产量的百分之八点四来收取农业税,但如果把农民自己消费和投入生产的这一块除开,那肯定是百分之二十几或更高的税率了。再如果把粮食加工流通环节的税率考虑进去,农业的税率可能就在百分之三十几以上。一个农民一年的可支配收入就只有几百块钱,要交税;城里人一个月有几百块钱的社会保障。城里人做生意亏本,可以不做;农民种地亏本,可不可以不种?不种(的话)可不可以不纳税?不可以,不种地照样纳税。农业是最弱质的产业,农民是最弱势的群体,却面对最不优惠的税收政策。农民怎么不贫困呢?

#p#分页标题#e#

资源的配置制度

就说说扶贫的资源配置制度吧。国家的扶贫资源是属于穷人的钱,这个资源是由谁来配置的?是干部来配置的。谁跑步“钱”进、谁跑得勤就给谁。跑到扶贫资源是要成本的,资源通过一级一级的下拨是要雁过拔毛的。这些资源到了项目点、到了社区该怎么使用,还是没有穷人的发言权,还是国家干部说了算。不少贫困地区搞工程招标,谁主持,是干部,谁有权参加投标,极少数有钱的人,穷人在哪里呢?占99%的穷人被排斥在外了。

如果法律制度来配置扶贫资源,肯定会比干部权力配置更有效力;如果资源到了社区,由老百姓主导资源的使用,就可以用很少的钱办很大的事,因为中国农村有的是过剩的劳动力。但在不少地方,扶贫资源和公共资源配置成了权力和权力、权力和资本的交易游戏。

教育制度,医疗制度

这两个制度差不多,只说教育。人们似乎公认:“教育改变命运”。中西部的教育能改变中西部人民的命运吗?我看不能,反而使它们越来越苦难。我在我的《扶贫日记》里写过一个高中生,他的父母亲为了培养他,借了一身的债,他高中毕业到城里打工,每月的工资400元,要用十几年的时间打工来还债。他说只要还清债攒够2000元钱,他就准备回到他的那个小山村去结婚,再不来打工了。那时候他大概也有40岁了,不回山里城里人也不会要他打工了。现在的农村教育是什么?贫穷的父母亲,负了一身的债,支付了巨额的教育成本,好不容易培养一个高中生。高中生给了父母什么回报?没有!他把20—40岁黄金的时间给了城里,他得到了什么?没有!到了40岁,快要老了,城市和发达地区不要他了,把养老的包袱又甩给了中西部,甩给了穷人。教育是不是抽水机?教育不断地把中西部的资源向发达地区抽,不断地把穷人的资源往富人抽啊!

我读小学时,几毛或一块钱读一年;初中时,一年两块钱;高中时,三块五块读一年;大学时,国家一个月补贴20多块钱,35斤粮票。现在我的孩子读书呢?小学100多,中学1000多,中考把录取分数线提得高高的,缺一分100元、几百元不等。现在我们读大学,国家给一点钱甚至不给,更多的是学校收钱。我计算了一下,从1985年到目前为止,农产品的价格涨了不到7倍,相当于农民的收入(在价格上)长了7倍。但现在农民教育支出涨了几百倍甚至几千倍,你说农民怎么不穷!农民能够卖的一点钱,就被我们的教育吸得一干二净,农民是要负债来培养自己的孩子,并且是给发达地方培养人才。

就业制度

很长时期,政府谈就业、失业问题,只谈城里人,农民不在这个话语里。直到今天,劳动法能保护的还是城里的职工,失业保障与农民工没有关系。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依然还存在严重的就业歧视。

更为严重的是在财政税收资源解决就业问题时,农民依然是极少考虑的,常说的再就业工程根本与农民无关。

国家的金融资源也偏向解决城市居民和国有企业职工的就业,每年有数百亿的贷款给了国有企业;证券市场也有更多的资源被输入国有企业。重要的职能就是保障就业。

谁给了农民这样的政策资源呢?

解决农民的就业是不是没有办法呢?不是的。国家有很多机会可以为农民提供就业。例如,1998年大洪水后,国家拿出数百亿元治理大江大河,长江大堤每方土12元,这样的好事给了大企业家做了,大企业家转包给农村的拖拉机施工,每方土3.6元承包出去,一方土坐地净赚8元多。如果从农民就业的角度去考虑,几百亿可以解决多少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数百亿收入。再如,农村还有很多的水利工程待建,有的是要恢复原有功能。假如国家一时拿不出钱来,可不可以让农民先干上,发给农民劳动工积累券,农民可以凭券购买教育、医疗等服务或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

主流社会,面对农民就业难的时候,总是指责农民文化水平低,素质差,不适应城市社会,不适应市场经济等等,全是歧视性的语言。根本的问题是我们没有把农民的就业问题当成是“国民的基本权利”,没有把创造农民就业岗位当成政府的基本职责。

#p#分页标题#e#

中国的农村什么最多,劳动力最多。每天有几亿农民没有活干,能挣钱的活专给有钱的人干,你说农民能不穷吗?

工资制度

工资制度是一个最大的抽水机。城里人的工资里面包含有结婚、生儿育女、孝敬父母的部分,还有再教育和养老部分。农民工的工资呢?它包含这些吗?不包含。农民工一个月就500元钱左右,他们不可能完成劳动力再生产、承担不了赡养老人的义务,自己养老的问题也无法解决。

根据陆学艺、郭书田等先生的计算,每个农民工在城里创造的价值是25000元,但每个农民工得到的平均工资只有6000—8000元(这是高估了)。城市和发达地区每年从农民工身上得到16000元以上的剩余价值。如果进城的农民工是1亿人,那么农民每年被剥夺的就有1.6万多个亿。

工资制度对农民工严重的不人道,会导致一系列严重的后果。

据统计,全国现在有千万以上的娶不起媳妇的农民和农民工。乡下的女孩子都嫁到城里去了,她们不愿意在乡下找一个养不起孩子和老人的老公,有的女孩子做二奶也不愿嫁给“足马”为妻。社会学家樊平呼吁,农村“美女”的流失将导致农村社会“荒漠化”!我们追求的城市化难道要以农村社会“荒漠化”为代价吗?

土地制度

土地制度可能是第二大抽水机了。宪法规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所谓集体所有,就是村民共同共有。但农民的土地不能自主地进入市场交易,只能先给国家征用,再由国家出卖,国家征用1亩地几千、几万不等,转手就卖几万、几十万、几百万不等;农民自己在自己的地里盖厂子可不可以?不可以,还得先给国家征用了再买回来;农民在自己的地里挖鱼塘可以吗?不可以,要挖也得出钱给国家。据统计“国家”每年从农民的土地上拿走数百亿甚至更多的钱。

干部制度

但我说的是另外一个问题——干部制度也是一个抽水机。干部是上面提拔的,要当干部就只有找上面。想当干部就要跑步“钱”进,不跑步“钱”进想提拔,难!所以每年用于跑官的钱不是个小数目。这些钱从哪里来呢?当然是公款消费了。我提拔了,付出了很高的成本,怎么办?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赶紧用权力从老百姓身上寻回来。提拔的干部越多,干部换的越勤,老百姓的负担就越重,所以干部制度也是个抽水机。如果干部选拔权在人民,公布干部的权力在人民代表大会,当官就要给老百姓送礼了——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要是这样就好了。

现在也搞民主,干部也要选,谁提名呢?上面提名。谁想当干部,还是要给上面送礼才行。现在的民主还是上面的“民”主,把上面要的人“举”上去,和原来的效果是一样的;其实,老百姓要的是下面的民主,是要把那些不为民服务的人选下来的民主,这些人不选下来,好人怎么选得上去呢?好人选不上去,农民怎么不穷呢?

法律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立了很多法,可是,来北京***的人越来越多了,一年比一年多。这说明什么?法不管用。那“法”为什么不管用呢?一个农民一年可支配的收入就是几百块钱,怎么打得起官司,请得起律师?穷人是用不起法律这个奢侈品的。当穷人用不起法律的时候,法就是富人或有权人用来欺负穷人的工具了。不打官司又没有其他方式救助,一般的情况就只有忍气吞声;实在忍无可忍了,穷人才进京城。很多人有理无钱,打得倾家荡产,最后走极端,结果有理打成无理,由维权者变成一个违法者!

我们依法治国叫了很多年,但犯法的农民越来越多了。一个农民从四川跑到北京打工,兜里只有500块钱,到了北京把车费一除,只剩下200块钱了。办暂住证、健康证等需要很多钱,也不知道在哪里办,为了生存只有不办了;要是不办,就是违法;不是违法,是不得不违法啊!穷人是逼得为了降低生存成本而不得不违法,真是冤枉啊!

有些人嘲笑相信包青天的农民和“私了”的“法盲”。假如你是穷人,你就明白是怎么回事。

#p#分页标题#e#

我曾经总结说,中国乡村有两个发展的趋势,要引起警惕:底层的民众不得不违法来降低自己的生存成本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基层的政府和基层的组织,以违法来养执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作为基层组织和基层政府,不违法是不能生存的,因为财政只给了60%的预算,还有40%要靠创收。以派出所所长为例,他的职责是惩治犯人,保卫人民,就得给他钱履行义务,但实际是政府财政只给人头经费的60%,没有办案经费,此外,公安局不仅没有钱给派出所,派出所还得每年给公安局交8万元钱。派出所从哪里搞钱,当然是用自己的权力找老百姓搞钱,这不就成了一个违法者吗?这就是“靠违法养所谓的执法”。派出所是这样,基层的法庭不少也是吃了原告吃被告。

有的人说中国的法制越来越完备了,中国社会越来越接近法制社会了,我相信一半。因为这个社会的多数人(特别是穷人),要想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是越来越难以支付成本了。

科技推广制度

科技推广制度也是一个抽水机。农村急需要科技服务,这是毫无疑问的。农业大学的学生,读了四年大学,几年的硕士、博士,到农村当技术员,会去吗?当然不去!因为技术要追求高回报,中国农村小农经济没有可能支付高价读大学后所需要的回报。市场配置技术,结果就是有农业技术的大学生远离农民、远离小农经济、农村的技术人员越来越少。技术是不是绝对的不下乡呢?不是的,比如杂交种子下乡了,技术为了追求高额回报以一种物化的特殊垄断方式下了乡,农民不得不付出使用“技术”的高额代价。所以,靠市场配置技术的结果是两个,一是技术人才远离农村;二是农民使用技术必须付出高成本。

历次乡镇机构改革,工商要加强、税务要加强、财政要加强、土地要加强,凡是找农民收钱的部门都要加强。凡是农民需要的技术服务部门,比方说,农业技术推广站、渔业技术推广站、林业技术推广站……统统转制,统统推向市场自谋生路,这样改革的结果就是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网破、人走、技黄”,农民获得廉价的技术服务的权利被剥夺,为技术获得垄断收益创造了可能,这样改革的结果只会导致贫困的农民更加贫困。

市场主体制度

很多人都认为,农村最早改革开放,分田单干了,农民肯定是市场的主体,肯定有市场主体的资格。其实不是这样的,今天的农民还没有获得完全的市场主体的地位。

农民休耕,不仅要照常交税,还要受到罚款。这就等于用一种强制力逼农民用低偿或无偿的劳动力与土地结合,生产大量的廉价的农产品,来保证城市人的要求。农民有市场主体的地位吗?显然没有完全的市场主体资格,而我们那些主流经济学家和政府的官员动不动就要求将农民统统“推向市场”。一方面不给农民市场主体资格,另一方面要把农民推向市场。这是个什么道理?很清楚,强制2.3亿个农户生产,生产了,再把他们推向市场,形成无序的过度的竞争,农民能够得到社会平均利润吗?农业本身回报就很低,农民怎么不穷啊!

户籍制度

户籍制度也是一个抽水机。城市户口相对于农村户口是很值钱的,我读小学时就知道城市户口的人的优越和高贵,城镇户口的同学吃的、穿的、住的、玩的都和我们农家子弟不一样。我当时好羡慕有城市户口的人。85年,我当乡书记了,很多农民找我解决户口,户口要粮食、公安、民政等好几个部门联合办公,最后分管的县长签字才能解决,解决一个户口除了要花很多钱外,还要花好多的时间和精力。城乡消费差距到了90年代初期,县城的户口每年出售100个、200个、500个不等,每个30000元,一些农民,借债也给自己的孩子买户口,买高价户口还要开“后门”,那时也有好多人求我走后门,有的人真是哭着求我。再到后来,全国都卖户口了,有的城市一个户口卖十几万甚至更高,现在要得到北京等城市的户口,依然还要出钱买,我在北京工作好几年了,就是做不成北京人,因为买不起户口。户口这个东西,吸走了多少农村的财富!

#p#分页标题#e#

招标制度

现在,农村做一点公共设施都要招标了,似乎这就是公平的制度。也许招标制度在国际上或发达地方确实好,但在不发达的农村我认为不怎么好,是一个歧视的制度,加重农民负担的制度,必须改进。在一个不发达的地方,市场不能形成充分的竞争,在这样的情况下,招标就是几个干部和几个他们招来的“哥们”之间的公开的、合法的“灰色交易”。在招标的游戏中,既没有充分的市场竞争,又没有民主监督,99%的人被排斥在外,这样的招标只能是权钱的合谋。本来可以10万干好的事情,预算打到50万,权力和资本分肥;本来可以让农民的组织组织农民干,实行以工代赈,最后也来一个招标,实际上是权力和资本排斥穷人。现在,国家投入农村的“六小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八十年代比较,一元钱只能做一毛钱的事;国家最近几年的扶贫资源越来越多,但脱贫的人数越来越少,有一个贫困省的政策研究的领导跟我说,不及原来的十分之一的效果了。对于扶贫资源使用的效力越来越低的问题应该引起反思了。

代表制度

县里面开人民代表大会,十几个农民的代表权只相当于一个城里人的代表权。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更不用说了。就是一个乡镇开人民代表大会,参加会议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干部,没有几个是纯农民的;有几个是纯农民的都是干部提名的。这样的代表制度,决定了人数最多的农民“失语”。

类似上述导致贫困的制度还有。如果这些制度对穷人和富人;城里人和乡下人;对老百姓和当官的;对主流和非主流是一视同仁的、是公平的,我想农民不会这么苦!农村不会这么穷!

主流社会对很多问题的认识就是建立在自以为是基础上的。就像当年回城知青对农民农村的认识一样。有些知青回到城后,讲述在农村的苦难,说在农村浪费了十年的青春。当时,没有人认为这句话有问题,其实说这句话的人也并不一定有歧视农民的思想。但是这句话的潜台词——却是说农民世世代代都浪费掉了——农民同城里人相比下人一等。正是主流人群自觉或不自觉地歧视农民,所以才有这些不平等的制度。